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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

办理部门 明光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 0550-8032507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十二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1)44号)第二条:建立就业援助对象年度审验制度,年审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主办: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日博365网站网站地图
电话:0550-8021202电子邮件:mgszf@126.com皖ICP备10002527号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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