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办理部门 |
明光市民政局 |
联系电话 |
0550-8039816 |
办理时间 |
7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地址
| 明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