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自然灾害救助

办理部门 明光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0550-809419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明光市民政局救灾办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主办: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日博365网站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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