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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事项名称:自然灾害救助
办理部门
明光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0550-809419
办理时间
无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明光市民政局救灾办
相关表格
相关法规
在线咨询
在线申报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申请: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冬令、春荒灾民需救助情况统计和评估后,如完成灾民救助任务确有困难可向市政府或市民政局申请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免费
主办: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日博365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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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0-802120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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