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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慢性病能获得政府哪些方面的支持?

发布日期:2017-12-21 11:51来源: 市政府网作者:石坝镇审核人:冯然然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按照目前的政策,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年度补偿总额封顶6000元,经市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特定疾病封顶增加1000元。补偿可随时结报,也可定期累计结报。对少数慢性病在治疗中,新农合目录内药品治疗无效,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的,患者应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必须使用证明,经诊治医生签字并加盖就诊医院医务科印章。每年结报一次,累计费用扣除20%起付线(最低1000元),按20%予以补偿,年度封顶5000元。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类别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享受保底补偿待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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