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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03 09:40来源: 市农委作者:市农委审核人: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根据《安徽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18]773号)文件精神,按照申报程序,拟推荐明光市涧溪镇蒲塘瓜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明光市自来桥镇熊氏农特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 日至7月7日,举报电话:8029710。




明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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