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题,推进明光市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实施,缓解我市部分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计74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2018年公益性岗位统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明光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 为2017届、2018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属于就业援助对象,服从工作安排。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祁仓路公租房2号楼 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楼大厅 就业中心窗口(8路公交车 经开区管委会站下)。咨询电话:0550-8035235 。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复印件2份),5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已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需把此证携带,填写《明光市2018年统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佐证材料。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7月31日,发放地点在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就业窗口。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4日,上午 8:00 —10:00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日博365网---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聘用
按报考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水平从高到低聘用;笔试成绩和学历水平均相同的情况下,增加面试环节,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聘用。部分岗位聘用人员未满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中,按笔试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不低于20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个人部分),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七、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由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