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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全省率先试点“巷长制”破解乡村管护难

发布日期:2018-03-02 09:48来源: 明光市涧溪镇作者:张忠敏 审核人:李成斌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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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长聘用仪式   图片来源:明光市涧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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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巷长聘用证书   图片来源:明光市涧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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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中仔细发现问题   图片来源:明光市涧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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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长巡查工作中   图片来源:明光市涧溪镇

    明光市在涧溪镇白沙王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全省率先探索试点“巷长制”,通过“镇筹+村筹+村民自筹”方式解决每年6万元管护经费,获得该村800户2600余村民的一致点赞,有效破解美丽乡村管护短板。 
    一巷一长定岗
    出台“巷长制”暂行办法,从本地老党员、退休干部、德高望重的居民中确定“巷长”人选,经巷道三分之二以上居民选举后产生。该村共选聘“巷长”10名,联动12名环卫工人,实现中心村巷道全覆盖。“巷长”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店招广告、商铺经营、乱停乱放和违章建设等五大板块重点管理。
    一巷一策定责
    该中心村10个巷道根据各自建筑风貌、环境卫生、人口密度、突出问题等实际村情,分别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管护任务及标准,对摸排出的线索,由“巷长”办公室形成交办单,移交相关单位办理,直至问题销号。创成一批示范街面、精品巷道,在省、市美丽乡村、“三线三边”、垃圾治理等专项检查中多次得到肯定和表扬。
    一巷一评定效
    制定并完善“巷长”评分制度和环境考核细则,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连续3个月累计得分最高的巷道被评为“季度之星”,其“巷长”被评为“季度先进巷长”予以通报表彰。各“巷长”每月每人有500元经费报酬,全年总计6万元,其中乡镇筹70%,从农贸市场和农机大院的集体收益中支出,村筹25%,村民自筹5%,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后期管护机制长久可持续。(张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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