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00101180200/201708-83867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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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07-31 15:17 |
发布机构: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7-31 15:17 |
生效日期: | 2017-07-31 15:17:49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落实问题整改 |
名称: | 我市通过发通报落实问题整改 |
为做好今年第3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监测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6月28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第3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信息发布主体7月17日完成栏目信息的整改工作,确保无一个栏目空白、无一个栏目未更新,并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下的监督保障栏目发布。
22日—29日,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读网,对照反馈的问题对所有发布主体的所有栏目逐一查看,总的来看,所有发布主体整改工作都开展起来,对照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并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下的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发布。但多数单位整改不完善,仍有未更新栏目;少数单位还存在空白栏;信息说明表述不清。截至目前,64个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中的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潘村镇、张八岭镇、三界镇等44个单位及时发布了整改情况。环保局、烟草局、住建局、交通局、统计局、信访局、供销社、金融办、招商局、编办、商务局、公管局、明光街道、明东街道、明西街道、明南街道、泊岗、管店、涧溪等20个单位尚未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通报要求各信息发布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加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发布;执法结果常态化公开;规范性文件、决策公开有实际信息;财政资金、社会救助的款物分配到户、到人。请所有发布主体抢抓时间,积极再整改,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反馈的问题再次梳理,补缺补差,争取第3 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监测少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