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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J00101180200/201709-41204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09-12 09:01
发布机构: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9-12 09:01
 生效日期: 2017-09-12 09:01:11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词: 财政决算公开
称: 我市规范推进财政决算公开,营造透明财政

我市规范推进财政决算公开,营造透明财政

发布日期:2017-09-12

为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决算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明光市多举措开展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成立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和公开办牵头召开全市2016年决算工作会议,财政局业务人员对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进行详细解读,政务公开办抽出专人负责对全市党委系统及相关部门2016年决算公开进行网上发布的具体指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杜绝附件发布,方便浏览。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公开。财政局提供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规定样本,部门决算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7张决算报表、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和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包括报表和总体情况说明、分项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开。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即人大批准后20日,相关发布主体在9月18日将财政决算信息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方式公开。财政决算相关信息全部在日博365信息网和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三是强化公开措施。一是要明确分工。由财政局预算股牵头,各业务股室负责审核归口单位基础数据。二是要规范数据口径。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数据,认真审核,保证所有数据准确无误,各单位上报数据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三是要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要求,统筹推进,确保各预算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公开。

四、加大宣传督查力度。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专栏开展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提高各单位和公众对预算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10月份,政务公开办和财政局将对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使各单位决算信息全部按要求公开,确保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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