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00101180200/201709-41204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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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09-12 09:01 |
发布机构: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9-12 09:01 |
生效日期: | 2017-09-12 09:01:11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财政决算公开 |
名称: | 我市规范推进财政决算公开,营造透明财政 |
为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决算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明光市多举措开展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成立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和公开办牵头召开全市2016年决算工作会议,财政局业务人员对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进行详细解读,政务公开办抽出专人负责对全市党委系统及相关部门2016年决算公开进行网上发布的具体指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杜绝附件发布,方便浏览。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公开。财政局提供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规定样本,部门决算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7张决算报表、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和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包括报表和总体情况说明、分项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开。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即人大批准后20日,相关发布主体在9月18日将财政决算信息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方式公开。财政决算相关信息全部在日博365信息网和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三是强化公开措施。一是要明确分工。由财政局预算股牵头,各业务股室负责审核归口单位基础数据。二是要规范数据口径。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数据,认真审核,保证所有数据准确无误,各单位上报数据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三是要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要求,统筹推进,确保各预算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公开。
四、加大宣传督查力度。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专栏开展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提高各单位和公众对预算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10月份,政务公开办和财政局将对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使各单位决算信息全部按要求公开,确保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