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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J00101180200/201712-88583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2-11 10:01
发布机构: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2-11 10:01
 生效日期: 2017-12-11 10:01:14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词: 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称: 明光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明光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17-12-11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1

切实做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深入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已完成

 

 

2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部分完成

无解读

督促财政局按要求解读

3

组织召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每年一次

没做到按季度召开

督促统计局安吉召开

4

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已完成

 

 

5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及时更新市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已完成

 

 

6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已完成

 

 

7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变更和信用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已完成

 

 

8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未完成

无项目合同、政策文件公开

督促发改委公开

9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未完成

1.无权责清单反馈意见箱;2.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项目核准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未公开;3.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未公开

公开办、发改诶、市监局负责完善

10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

未完成

未上会研究

会议研究后发文公开并加注标记

11

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市、县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已完成

 

 

12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加快推进建设市、县两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未完成

未上会研究

会议研究后发文公开

13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未完成

无国有企业

 

14

每周发布市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全市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

已完成

 

 

15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配套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各地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已完成

 

 

16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已完成

 

 

17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

已完成

 

 

18

围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已完成

 

 

19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滁州”网站同步发布。督促指导市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未完成

1.未发布产能过剩企业名单; 3.违法违规建设等信息未发布

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指导发布

20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支持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已完成

 

 

21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已完成

 

 

22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贫困县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已完成

 

 

23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已完成

 

 

24

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空气质量信息公开。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已完成

 

 

25

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已完成

 

 

26

加大教育督导评估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已完成

 

 

27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

已完成

 

 

28

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定期常态性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已完成

 

 

29

做好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已完成

 

 

30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已完成

 

 

31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已完成

 

 

32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已完成

 

 

33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要求。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已完成

 

 

34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已完成

 

 

35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已完成

 

 

36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已完成

 

 

37

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无绩效考核体系的单位,年内要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未完成

第三方评估工作正在推进

加快合同签订,争取第四季度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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