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00101180200/201802-11503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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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通知,DOC | 发文日期: | 2018-01-31 09:01 |
发布机构: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1-31 09:01 |
生效日期: | 2018-01-31 09:01:45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明政务公开办〔2018〕2号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知 |
名称: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
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明光市2017年度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7〕9号)和《关于印发〈明光市2017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7〕8号),现将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17个乡镇街道和48个市直单位(名单附后)
二、考核环节
(一)自评(10%)
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根据附件1开展自评,附件1为参评单位必填表格,纸质版盖章后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一并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人防大楼B区305室);自评表、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电子版需上传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中的“监督保障”组配目录中。
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在1月15日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逾期将不予计分。
(二)日常工作考核(20%)
主要包括《条例》、《意见》、《细则》及省、市相关要求执行情况,完成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布置的任务情况,政务公开推进情况,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类信息报送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报送情况,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及参会培训情况等。
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完成情况打分。
(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网上考核(70%)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进行网上考评打分,考核内容包括“五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情况,规范性文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依申请公开目录发布与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等。
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打分。
(四)加减分因素
政务公开工作受到滁州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加2分,受到日博365办、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加1分;向本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被日博365信息采用的,每次加0.5分。政务公开工作受到滁州市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扣5分,受到日博365办公室、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批评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扣2分。
由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自主申报。与自评表一起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评所得分值按规定折算计入市政府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分值。
(二)考评得分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予以通报。
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附件: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一、乡镇街道(17个)
明光街道、明东街道、明南街道、明西街道、张八岭镇、三界镇、管店镇、石坝镇、自来桥镇、涧溪镇、苏巷镇、女山湖镇、桥头镇、古沛镇、潘村镇、柳巷镇、泊岗乡
二、市直单位(48个)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公管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电视台、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市水产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信访局、市档案史志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民委(市宗教局)、市电信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编办、市残联、市市管局、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