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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J00101180200/201802-60787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8-02-27 11:31
发布机构: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2-27 11:31
 生效日期: 2018-02-27  废止时间:
号: 明政〔2018〕4号  词: 法治 报告
称: 明光市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明光市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7

 

2017年明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滁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滁州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职责,重举措,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面提行政执法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谋划和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明光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政秘〔2017〕61号),明确了2017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对全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9月对部分乡镇政府及市直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情况、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情况、《明光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政府合同审查情况、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并就相关单位提出的依法行政工作难点问题进行研判。

2.继续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近年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了《关于印发2017年度明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计划的通知》(明政办秘〔2017〕18号),明确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内容,并按照计划学习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举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讲座,邀请滁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章勤惠为全市领导干部做报告。

3.扎实开展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明光市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9月19日上午在市政府八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21家申请创建单位及卫计委、公安局2家已被滁州市政府命名为“滁州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2家先进单位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经验介绍,法制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本次会议将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起积极推动作用。

4.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以及实施后的解读释义制度。加大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工作指导,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能力建设,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2017年以来,市政府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全部按照规定向滁州市政府、本级人大进行备案,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所有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5.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水平。鉴于上一届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届满,2017年9月明光市聘请七名律师为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任期至本届政府任期届满止。在聘请市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工作者的基础上,明光市完成全市17个乡镇、街道的139个行政村、10个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形成了覆盖市、乡两级的法律顾问网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诉讼、信访、城市建设及其它重大涉法事务中发挥了较大的作为,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突出重点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6月26日印发《明光市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工作方案》(明政秘〔2017〕115号),确定市国土房产局等6家单位为我市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2017年9月6日再次下发《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明政秘〔2017〕166号),明确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信息,全面、合法、准确、及时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如有变化要及时更正。为推动此项工作开展,7月6日、9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两次召开培训会,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员进行培训。目前,各单位正在按照要求稳步推进。

2.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施办法的通知》(明政办秘〔2017〕80号)、《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推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题及政府文件、材料484件,内容涉及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各方面。同时,对我市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逐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面完成了两个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加强政府合同审查,防范合同风险。为规范政府合同的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按照《日博365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签订政府合同进行审查,备案。2017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对45件政府合同进行审查,涉及金额近百亿元。

4.以查促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案卷质量直接反映执法水平的高低。6月-9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工作,从各单位报送的3万余件行政执法卷宗中随机抽取了65件进行了集中评查。评查围绕“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是否随意”、“文书规范标准情况”、“重大案件是否经过合法性审查”等进行。集中评查后,评出9件优秀卷宗,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并对“病案”进行整改及“回头看”。

5.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我市纳入法制监督平台管理1168名执法人员(指持有安徽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人数,不包括持有部委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例如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委)的用工性质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实执法人员是否为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临时借调人员等。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执法人员收回并注销其执法证,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健全纪律约束机制,落实不良执法行为档案管理制度,今年我市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中发现某市直部门存在执法瑕疵,在提出相关建议后,由市直部门对执法办案人员予以黄牌警告。

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对建国以来,以政府、政府办等名义下发的21010件文件进行集中梳理,梳理出规范性文件452件,经部门意见、法制办审查、法制办与部门集中研究,452件规范性文件中,宣布废止309件、拟宣布失效52件、拟继续有效的66件、拟予以修改25件,清理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予以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行政复议案件审理。2017年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经审查,依法受理6件,驳回申请1件,终止1件,其它4件正在审理中。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从严审查,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作为标准,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2017年前三季度,明光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为被告的行政案件12件(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件(国土房产局4件未出庭),出庭率为66. 66%,败诉2件(国土房产局)。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以市政府为被告(包括二审)的案件19件,在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负责人4件未出庭(为复议案件或者一审已出庭)出庭率79%。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作法。虽然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单位在执法案件卷宗评查中,不报卷宗,不说明情况。

2.部分单位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没有落实到位。

3.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不畅,存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执行缺位。

4.有的单位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增强行政执法过程的透明度。

(二)落实决策机制,着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全覆盖制度,加强规范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审查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

(三)着力抓好政府法律事务。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突出矛盾化解和纠错监督作用,注重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跟踪落实。二是全力做好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

(四)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市计划于2018年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以查促改,提高我市整体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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