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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J00101180200/201804-35586  信息分类: 发布实录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通告  发文日期: 2018-04-19 09:08
发布机构: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4-19 09:08
 生效日期: 2018-04-19 09:08:59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词: 扶贫攻坚新闻发布会
称: 我市召开扶贫攻坚新闻发布会

我市召开扶贫攻坚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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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4月18日                                      发言人:市扶贫办专职副主任胡书玲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明光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明光市地处安徽省东部,国土面积2335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街道,139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6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88424人。2014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8619400人、12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3.97%。截至2017年未,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1318626(含不享受政策户810),其中已脱贫590711934人(2017年当年脱贫16642778人),9个贫困村出列(2017年当年涧溪镇涧溪村、古沛镇楼张村、潘村镇中淮村、管店镇新管村4个村出列)。目前,我市现有贫困人口26066692人,3个贫困村未出列,贫困发生率降为1.37%。未脱贫人口主要按致贫原因分类:因病致贫14013846人,人数占未脱贫人数57.47%;因残致贫5901476人,人数占比22.05%

二、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情况

2017年,明光市脱贫攻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扶贫办的精准指导下,紧紧围绕“户脱贫、村出列”目标任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工作安排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初制定《明光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从责任体系、部门职责、工作推进、措施保障等全方位进行安排。

(一)建立责任体系

一是签订责任状,压实扶贫责任。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明光市委、市政府严格安排“县级抓落实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要求,与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别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所辖各行政村分别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压实全覆盖;二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出台《明光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十大工程牵头部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合力攻坚;三是发挥效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占6分。出台了《明光市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效能考核评分细则》和《市直机关脱贫攻坚效能考核评分细则》,目前效能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四是建立督查巡查和问责制度。出台《明光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7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4次,编发督查通报4次,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次,对督查检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7名责任人实行问责;五是建立驻村工作队召回制度。对不称职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召回,由原选派单位重新派人且三年内不得提拨重用,本年度内无不称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六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率先垂范。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5次,召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4次,市委书记许光友进村入户调研脱贫攻坚16次、走访贫困户52户,市长余成林进村入户调研脱贫攻坚工作9次、走访贫困户36户。

(二)落实帮扶责任

一是制定“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工作队制度。安排332个市直机关(含二级机构)和乡镇街道结对帮扶全市139个行政村,其中安排12个有实力的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全市12个贫困村;二是结对帮扶。安排了1837名市直机关和乡镇干部(含二级机构)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名干部帮扶贫困户不超5户;三是出台“113”定点帮扶制度。安排22名副处级领导分别联系1个乡镇1个贫困村3户贫困户;四是安排副处级领导担任扶贫工作队队长。本市安排4名、滁州安排3名共7名处级领导任2017年初未出列的7个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五是夯实基层基础。选聘140名村级扶贫专干任全市139个行政村和三航公司扶贫专干。六是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①加强督查调度。市委组织部、扶贫办组织督查组督查暗访4次,对存在问题通报4次;②建立双月报表制度。每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将每两个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经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市委组织部、扶贫办,每人6期、共72期。③工作日制调阅制度。每半年调阅驻村扶贫工作日制。④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共召开6次,研究工作、部署任务。⑤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离村一律按“管理办法”要求履行手续。⑥考核制度。对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30%,共4名同志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余称职。

(三)帮扶措施针对性强

一是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巩固)“四项清单”。实行“因户施策、因人设计”工作法,我市所有帮扶人深入包保贫困户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与贫困户共商脱贫计划,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项目,扶持标准和脱贫时限,全覆盖制定贫困户脱贫(巩固)“四项清单”;二是精准帮扶取的实效。各帮扶人紧紧围绕商定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已脱贫户每年入户帮扶不少于4 次,未脱贫户每年不少于12次,并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帮扶成效真实情况写入《扶贫手册》。通过精准帮扶,2017年省委、省政府组织的第三方监测评估,我市上报的10642812名预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精准退出率100%

三、政策落实情况

(一)多渠道增收,切实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为解决贫困户“吃穿”不愁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稳定在3300元以上,一是实施特色种养业扶持。出台了《明光市贫困户发展种养业扶持办法》,明确32项特色种养业扶持项目目录清单和扶持标准供贫困户点菜选择发展。经统计2017年度到户特色种养业扶持资金1112.8万元,扶持贫困户5754户,户均1934元;二是经营主体带动。为引导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出台《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全市17家企业带动968户、经营主体826家带动4379户,合计带动5347户创收脱贫;三是实施户户联建光伏电站扶持。建设2个共3125KW户户联建光伏电站,分别于20174月份和6月份并网发电,解决680户“三无”贫困户增收脱贫。目前每户已收入832元。四是资产收益扶持2017年投入资产收益项目扶贫资金2197.5万元,实现资产收益172.6万元,用于贫困户分红100.41万元,受益贫困户1104户(每户平均2.4人),户均增收909.5元,有效助推由输血向造血功能的转变。五是外出务工扶持。按习总书记“五个一批”脱贫路径,实现一人务工全家脱贫。我市积极扶持贫困户外出务工和居家就业创收脱贫,实行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年500元。经统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2049人外出务工、180人居家就业。六是公益性岗位扶持。全市139个行政村提供152个公益性辅助岗位,全数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每人每月增收300元。

(二)全方位发力,做实贫困户“三保障”。

一是教育补助发放情况。落实雨露计划485人,165.3万元(其中从2015年补发284人,72.15万元)。落实教育补助学前至高中职高阶段2172人,253.7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1433126.2万元;二是基本医疗和健康扶贫保障情况。落实一般贫困户新农合参保费5333人,79.99万元,每人每年150元(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由民政代缴,残疾人由市残职代缴);落实全市12472名贫困人口(2016年底动态调整前人口数)代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37.42万元,每人30元;落实精神残疾人(贫困人口)药费补助267人,26.7万元;落实35-64岁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338人,9.63万元;落实“351”兜底277人,2330人次,共51.97万元;省外就医兜底43人,37.04万元;兑现慢性病“190”政策2932人,30800人次,共187.6万元。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工作,贫困户就诊凭身份证自动识别,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三是住房安全保障情况。为减轻贫困户危房改造支出,我市资金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从2016年开始,不分贫困类型,修缮户全部提高至每户1万元,重建户全部提标至每户2.5万元。2017年下半年修缮户提标为1.2万元,重建户提标为3万元。2017年我市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549户,危房改造支付资金总额为1098.4万元,其中,修缮户187户、重建户362户,扶贫资金支付提标资金399.9万元、住建支付698.5万元。20178月份提前实施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改造645户(重建403户、改造242户),扶贫资金支付提标资金670万元。

(三)扎实推进就业脱贫政策落实

一是落实贫困劳动者外出就业交通补贴政策。全市17个乡镇共申请交通补贴2049人,每人每年补贴500元,发放资金102.45万元。二是落实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政策。全市已有180人到岗,每人每年补贴500元,共发放资金9万元。三是落实贫困劳动者辅助性公益岗位政策。目前全市17个乡镇街开发了152个辅助性岗位, 152名贫困人口到岗就业,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四是落实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254人,目标任务240人,任务完成率为105.8%。五是建设扶贫车间(驿站)3,带动81名贫困人口就业。

(四)光伏电站建设成效显现。一期户用光伏1125KW2017430日并网发电,解决280户“三无”贫困户脱贫;二期户用光伏2000KW,于615日并网,解决400户“三无”贫困户脱贫,两个户用光伏均在国家要求的630日前实现并网。目前已为全市680户“三无”贫困户发放发电收入购电费部分每户832元(0.3693/KWH9月份调为0.3844/KWH),中央、省补贴部分目前未到账。

()电商扶贫实现村村全覆盖。全市139个行政村,建成达标站点139个(全市12个贫困村各1个),其中农村淘宝65个、京东22个、邮政39个、供销通12个。有效带动贫困户从事农特产品网货供应。

(六)金融扶贫有所突破。截止2017年底,我市共发放扶贫贷款17317304.8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3070万元的238%。其中,户贷户用749户,3376.8万元。户贷企用9823928万元,户贷户用金额占比46.23%,每户年增加收入2800元。

(七)基础设施扶贫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道路硬化35项目,其中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33个,建设里程31.596公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22.95公里。八小水利。全市扩挖塘坝201个、整治河沟24条以及更新改造小型泵站、加固新建小型水闸、中小灌区改造等。按照与水务部门商定的安装费标准,全年共免费为1000户贫困户安装自来水。2017年免费为1119户贫困户安装宽带。

(八)动员社会各界合力攻坚。我办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爱扶贫倡议书和社会扶贫项目库,广范动员社会各界伸出援助爱心之手,参与脱贫攻坚。特别是“1017”扶贫日,市扶贫办、九大工程单位、各乡镇街道齐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倡议社会各界捐款、认领项目。经统计;2017年全市各界认领项目766万元、17家单位认捐17.8万元。

(九)扶贫资金安排科学拨付及时。2017年,中央、省、滁州市、本级共下达扶贫专项资金6068.2万元。其中:中央1550万元、省1379.5万元、滁州818.7万元,本级预算安排2320万元(2016年度财政收入107505万元,2017年度预算收入114000万元,本年度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增量的11%)。本级存量资金可用统筹425万元(占清理收回存量资金848万元的50.1%),整合资金3404.1万元。总资金9897.3万元,截止年未已全部支出无结余。

四、重要工作业务落实情况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情况

按省扶贫办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相关要求,及时出台“动态调整方案”,召开培训会动员会,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动态调整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进行。据统计汇总:第一次6-8月份动态调整,全市共新增贫困人口192611人,户内补录794人,清退4461033人,净增人口为372人。第二次11月份动态调整,新增183565人,清退74162人,户内补录141人,返贫1751人,净增人口544人。

(二)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省大排查工作动员会后,明光市高度重视,出台《明光市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安排乡镇街道抽调专人包保到村到组,工作到村到组到户,同步压实责任,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按大排查“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工作要求,针对未纳入贫困户的低保、五保、残疾等六类人群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排查,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及时补差补缺。经统计,全市参加大排查干部数共1568人,共排查了贫困户7671户、16919人,非贫困户1065户、2769人,排查了全市139个行政村。“十大工程”牵头单位也同步开展了排查。共排查问题1068条,均按省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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