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00101180200/201805-45225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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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8-03-09 17:21 |
发布机构: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3-09 17:21 |
生效日期: | 2018-03-09 17:21:51 | 废止时间: | 无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信息公开 问题 整改 通报 |
名称: | 明光市关于信息公开网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
各信息发布主体:
针对市信息中心反馈的第三方监测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办公室2月26日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所有发布主体认真对照栏目梳理排查,并于3月2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公开办,截至3月9日,共有34个部门、13个乡镇街道反馈了整改结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 没有反馈整改情况的单位为数不少。
1.被监测出具体问题的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市直部门未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
2.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决策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招标采购及其他栏目普遍存在问题未整改并且无反馈的市直部门有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局、信访局、供销社、国税局、残联、投资合作促进局、编办、商务局、农机局;乡镇有石坝镇、泊岗乡、管店镇、明西街道。
二、 反馈情况与实际整改差距大
存在虚报整改结果的情况,有的单位在反馈表中显示问题已整改,网上对照并未整改,如经开区管委会、潘村镇、女山湖镇;有的单位问题栏目仅排查整改通知附表所列的几个栏目,其他栏目并未排查并且存在问题,如统计局。
三、企事业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在其主管部门卫计委督促指导下,整改工作开展较好,及时整改并报送反馈情况;教体局管理下的职高、明中、二中、三中、逸夫小学至今未反馈整改情况;住建局没有督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围绕问题开展整改。
2018年,为保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引进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进行网上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请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务必重视问题整改工作
1.思想上重视整改工作,行动上落实整改任务,思想和行动保持一致。
2.认真梳理排查每一个栏目,消灭空白栏以及未按期更新的栏目。
3.保持信息更新的连续性,能做到按月发布的以月度为节点来发布,季度能发布的就以季度为单位发布,总之,信息发布要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