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J00101180200/201805-69867 | 信息分类: | 专家解读 |
---|---|---|---|
内容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文日期: | 2018-05-15 11:37 |
发布机构: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11:37 |
生效日期: | 2018-05-15 11:37:50 | 废止时间: | 无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防控 病媒 生物 |
名称: | 专家解读:关于《明光市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1.《明光市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出台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明光实际,制定本办法。
2.病媒生物包括哪些?
本办法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将病原体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螂等生物。
3. 病媒生物防控管理的工作原则包括哪些?
病媒生物防控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
4. 防控病媒生物的措施包括哪些?
防控病媒生物,采取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与改造环境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5.乡镇(街道)需要建立哪些防控措施?
各乡镇(街道)应当按照病媒生物孳生、消长规律,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场所,每年开展春冬季集中灭鼠和夏秋季集中灭蚊蝇活动,把各类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6.病媒生物防控活动以什么方式进行?
病媒生物防控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和单位、居民日常防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病媒生物防控活动由各级爱卫会组织;单位和居民日常病媒生物防控活动以自主行为为主。
7. 防控病媒生物的责任主体是?
防控病媒生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防范和杀灭病媒生物。
8. 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经费如何解决?
病媒生物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公共环境的由同级财政解决,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他区域的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
9. 单位和居民应当做好哪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保持室内和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地面和容器中的积水;
(二)垃圾存放、运输设施应当封闭,做到及时清运,禁止随地倾倒、堆放;
(三)饲养犬和其他宠物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主动采取化学、物理、生物等综合措施消杀病媒生物;
(五)保持责任区内河道、沟渠排水通畅;
(六)城区范围内消除旱厕,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纱门和纱窗等防蝇设施,保持卫生整洁;
(七)办公室、食堂、仓库、车间等部位的防鼠、防蝇设施齐全,及时清除鼠迹,填补鼠洞及蟑螂孳生的缝隙。
(八)防控病媒生物的其他规定。
10. 设立社会性病媒生物防控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专用药物器械;
(二)有健全的服务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具备相应资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经病媒生物防控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病媒生物防控专业技能。
11.拒绝、阻碍爱国卫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行为将如何处罚?
拒绝、阻碍爱国卫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爱国卫生执法人员在病媒生物防控检查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的将如何处罚?
爱国卫生执法人员在病媒生物防控检查监督工作中,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