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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J00101180200/201807-38643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7-07 15:50
发布机构: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7-07 15:50
 生效日期: 2018-07-07 15:50:56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市监办〔2018〕43号  词: 关于印发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称: 关于印发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7

 

 

各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推进滁州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全员共创、全民共享”创建工作氛围,结合我市食药监系统实际,研究制定《明光市食药监系统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明光市食药监系统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2: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时间表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8

附件1

 

明光市食药监系统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

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优势,突出主题、突出特色、突出创意,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角、高密度、立体式开展宣传,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超过70%,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宣传重点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食药安办关于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

(三)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四)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 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六) 宣传在监管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路、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宣传形式

()发挥科普宣传阵地作用

1.组建科普宣传团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六进”宣传活动,不断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每月市局开展“六进”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监管所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乡镇“四员”的作用,对广大群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乡村、街道、社区及辖区内重要场所,覆盖率达到100%
     2.积极联系和协调教育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在校园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将滁州市食药监局制作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分发,使学生成为义务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生力军。
     3.市局设计制作抽纸盒、一次性杯子、手提袋、扇子等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品10000余份,在餐饮酒店、食堂、医院、车站、市民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发放。

() 利用传统媒体开展宣传

1.合理利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旅游景点、购物中心、市民广场、公交候车亭等人口集中地树立宣传牌或墙体广告,每块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主城区不少于20块,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置不少于2块,2018 年5月底全部设置到位。
     2.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在城区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每个社区不少于5条。在各个社区、村委会宣传橱窗张贴食药安全科普知识及创建宣传画,每个社区() 不少于4 张,宣传横幅、展板等要做好维护。
     3.滁州市局在《滁州日报》开设“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专栏,食药监管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创建工作进行整理并积极投稿,每月至少在《滁州日报》刊登1篇有价值的工作报道稿件。

() 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

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监管政策法规、消费警示等,同时借助“明光发布”、“明光全攻略”、“明光食品药品监管”等影响力较大的平台,发布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举措,扩大宣传覆盖面。
     1.全力提升滁州市局微信公众号覆盖面。对创城涉及的标准、任务、要求等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全面推广滁州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公众号,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鼓励和引导“四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关注公众号,不断扩 大公众号的覆盖面,8 月底关注人数最少要达到8000人以上。
     2.充分借力发挥好“明光发布”新媒体平台的强大影响力。一是每周在“明光发布”推送一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相关信息,各相关科室要紧密配合,积极谋划,及时推出工作亮点及动态报道,及时提供各类素材。二是在“明光发布”上开展创建安徽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知识问答活动,各业务科室对照创城方案和标准分别提供10道以上题目,采取答卷式或闯关式答题方式,通过刷“明光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参与抽奖,通过和网民的深度互动,提高对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3、要积极利用天气预报短信平台和天气预报直播平台,宣传食品药品创城宣传口号和科普标语,提高宣传覆盖率。
     () 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宣传
    1.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药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基础上,要通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定期依法曝光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状况和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问题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任度。
     2.分发由滁州市食药监局印制的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折页材料,宣讲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的政策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同时广泛征求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 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开展宣传

组织监管领域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挥药学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第三方力量,利用宾馆、酒店、医院、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大厅、电梯轿厢、宣传橱窗等位置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和创建宣传展板、宣传牌,张贴宣传画,发放创建宣传材料,有LED屏的滚动播放食药安全创建宣传标语。其中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商场、餐饮单位完成标语(宣传标识牌) 的悬挂、张贴及播放工作,覆盖率达100%,小餐饮就餐场所覆盖90%以上。

()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积极筹划和准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政策、意义及全市食药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要明确1名同志作为滁州市食药监局创建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业务联系,收集、整理、报送创建宣传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相关资料,每周最少报送一次宣传信息或资料,每月报送一次总体情况。

() 把握重点。紧紧抓住6月份模拟验收、9 月份全省验收重要时间节点,也是宣传重点时段。要精心策划,集中力量,紧紧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城市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深层次宣传报道。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建筑工地等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的宣传力度,深入学校、深入社区、深入农村,进行巡回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 提高效率。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创建宣传工作要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迫”的督导工作机制,要根据方案要求,各项任务逐一进行分解,加快工作节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宣传工作任务紧张有序推进。
     () 加强督查。滁州市创城办将从4 月起每半月对创城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结果纳入每月通报内容。从6 月起,将组织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及模拟测评,对满意度不达标的地方将进行约谈和调度。全局各相关部门必须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开展好创城宣传工作,迎接上级督查和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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