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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日博365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按照滁州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宣传。市政府先后派员参加滁州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召开全市市直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学习贯彻《条例》动员大会,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条幅等,加强宣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分赴市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乡镇街道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连续举办4期培训班,对全市136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市建设局等单位召开全体动员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编制了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代码;培训各单位信息公开人员,掌握由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和省经济信息中心统一配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从而使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可以使用统一软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市政府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通知》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申请提出、审核、处理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zzwgk.gov.cn/xxgkweb/sxpublic.aspx?unit=MJ&cityname=明光市),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会议”、“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应急管理”、“民生公益”等10个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并且大部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建立了链接,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市已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并已经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链接。

3.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触摸屏,各公开主体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2008年度共召开2次听证会,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结合“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12个市直单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2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多份,明光电视台跟踪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136个,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5500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开通子网站31个,占市政府部门总数的100%,发布信息3492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63.5%;乡镇、街道开通子网站17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100%,发布信息1512条,占总量的27.5%。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务公开意义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高;二是发展不平衡,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机构协调不力,办事机构不统一,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2009年,我们将按照省和滁州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手段和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新发展。三是抓好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四是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五是切实加强监督,督促工作落实。

 

 

 

○○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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