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余成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何玉忠(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锦标(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武红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葛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周利修(市发改委主任)
李昌义(市教育局局长)
张登峰(市科技局局长)
朱 岚(市民政局局长)
李仁标(市财政局局长)
曹 阳(市人社局局长)
司学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世清(市农委主任)
石维平(市卫生局局长)
曹 辉(市审计局局长、招标局局长)
李建华(市统计局局长)
王文如(市环保局局长)
刘 敏(市安监局局长)
孙 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方毕(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吴文良(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光艳(市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吴文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福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条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条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方案和有关制度。
(三)讨论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五)研究部署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事宜。
(六)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积极主动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监察局: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查处行政监察对象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投诉。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收费、价格公开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校务公开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乡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的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信息公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信息公开。
市农委: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与监管重要事项的公开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医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审计局:负责对全市财务公开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公开;负责重点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公开。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重大安全生产监管事项的公开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重大食品药品监管事项的公开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中标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招投标监管局:负责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全市保障房建设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和投标等方面的法律依据进行审核;负责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主体和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
市编办: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公开;负责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的审核工作。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稿起草以及简报编发工作;协助市监察局查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