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以老城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美好新明光”建设,先后创成省级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文明城市。
“整”老旧小区。注重市民参与,在保留原有小区特色的基础上,将绿化种植补植、拓宽小区道路等作为改造整治重点;滚动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17年实施2个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总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245户居民,实现老旧小区“路平、水通、灯亮、街净、景美”。
“改”老旧道路。启动城区主次干道市容景观提升工程,谋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63公里主干道弱电线路入地、4条道路提升及85条背街小巷改造,修补人行道2.8万平方米,对道路街巷两侧进行建筑立面更新、建筑夜景亮化等,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
“拆”老旧违建。开展存量违建清理,清查登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设共计342户5.1万平方米;加大违建日常巡查力度,2017年,通过日常巡查各类违建62起,拆除面积1590平方米;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操作相结合,积极动员自行拆除违建,自拆违建户占违建拆除比例约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