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民生工程简报2018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8-04-30   作者:民生工程    来源:明光市民生办    阅读: 次   字体:[] [] []

明光市民生工程

简 报


2018年第10期

(总第530期)

明光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


【本期目录】

●我市乡村振兴打好结合牌,建美丽乡村绘美好蓝图

●我市“四措并举”扎实做好计生特扶民生工程

●我市法援民生工程“五线谱”助力扶贫攻坚

●我市多措推进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



我市乡村振兴打好结合牌,建

美丽乡村绘美好蓝图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我市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结合全市实施的多项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产业强村田园美。立足各地优势资源,发展“一镇一色、一村一品”。投资5亿元打造女山湖千年古镇,创成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特色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等11个;新建焦城圩荷花园等特色主题庄园80多个,建成花卉苗木产业带1万亩、特色农业产业园7个、乡镇返乡创业园7个、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2个、村级电商网点318个。

生态护村环境美。入选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县,获批项目资金3000万元;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民生工程,每年安排3000余万元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厕所改造6000户;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在全省试点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管护“巷长制”,自来桥镇尖山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2017年新增省级、滁州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森林城镇、森林村庄32个。

新风入村人文美。结合文化民生工程,广泛开展“送戏进万村”、抱团科普、农家书屋“四点半课堂”等活动;开展“明光好人”“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清洁户”等评选表彰,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和农村“五老”人员作用,大力整治厚葬薄养、铺张攀比等不良风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今年以来,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12批次400余人走基层、进万家,为敬老院老人和村民表演文艺节目30余场。



我市“四措并举”扎实做好

计生特扶民生工程


为使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到每一个应该享受到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我市严格按照计生特别扶助制度有关文件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服务能力。为确保计生特别扶助制度的落实,我市强化业务培训,政策把握到位,严格政策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不漏、不错。每年组织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将特扶对象的确认条件、确认程序和相关政策性解释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确保政策把握到位。

二是做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各乡镇村的公开栏、宣传栏公开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目的意义、确认条件、确认程序和扶助标准等。并充分结合入户随访、节日慰问、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计生特别扶助政策,让更多群众了解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是规范程序,认真调查复核。按照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复核的程序要求,以省、市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并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使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工作真正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应享尽享。

四是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三榜四级公示”。同时镇、村、组均设立省、市、县、乡四级的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

目前,经过申报、评议、审核、复核、公示、录入国家平台等环节,2018年计生特扶民生工程资格确认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有计生特扶对象339人,确保了符合计生民生工程政策的人员不错不漏,做到应享尽享。

我市法援民生工程“五线谱”

助力扶贫攻坚


今年以来,我市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职能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援职能优势,务实创新,助力扶贫攻坚,切实做到法援民生工程和扶贫工作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统一战线。市司法局加强与市扶贫办、市民生办沟通协调,依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公益岗、特岗人员等为主体,在全市12个贫困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配备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法律援助贫困村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配强每个贫困村的法律顾问,定期到贫困村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和法律便民服务,让村民足不出户便可享受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二是深入一线。开展走访摸底,对贫困人口进行深入了解,摸清有法律需求的扶贫对象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利用农村集市人员密集、流动量大这一优势,组织人员在赶集日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集市”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搬到人口集聚的集市上。截止目前,共受理扶贫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56件,解答此类咨询187人次。

三是突出主线。对脱贫未出列的3个重点贫困村加强法律援助宣传,选派法律工作者免费为其担任法律顾问;对土地确权、赡养问题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梳理总结,研究对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农村低保人群、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服务人群,实行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上门入户、分门别类地实施法律援助。

四是拓宽界线。法律援助对象上,扩大援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开通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直接提供“无门槛”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扶贫对象法律援助全覆盖;法律援助内容和形式上,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延伸援助触角,实现贫困户法律援助户户通、人人知;制作实用性强、深受困难群众喜爱的法律援助宣传品,并在宣传品上印有法律援助标语和“12348中国法网”、“中国法律援助网”二维码,营造法律援助宣传氛围。

五是筑牢防线。加强教育,提高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强调扶贫工作不能有一丝懈怠和疏忽,更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具备服务困难群众的初心。特别是强化涉及扶贫领域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范扶贫领域法律援助案件的财务审核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及时打卡发放扶贫领域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做到账目清楚、票据规范,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我市多措推进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

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


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提高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多举措推进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民生工程工作。截止3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偿13276人次,医疗费用448.94万元,实际补偿比为99.2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及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卫计委、市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的健康脱贫工程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协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全市健康脱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方向指引和制度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进行认定。我市制定并下发《明光市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目录》等文件,将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由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20组扩大到45组,其中:常见慢性病31组,特殊慢性病14组。同时针对未办理慢性病证的需要长期服药的疑似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各医疗机构须对辖区内贫困人口进行逐一筛查,确保符合慢性病标准的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我市通过“春风行动”、科技“三下乡”、抹山庙会、雷锋纪念日等大型活动,印发民生工程宣传年画、宣传手册、明白纸,摆放宣传展板、政策咨询台,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刊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健康脱贫政策;同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一对一”解读相关政策,开通“健康明光”电视栏目,开动健康脱贫宣讲车,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民生工程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是提高补偿待遇。我市制定了《明光市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贫困人口在县域内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起付线,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5%。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在1个年度内的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再由补充医保进行补偿,常见慢性病再报销100%,特殊慢性病再报销90%。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市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健康脱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基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经办、过度医疗、骗保套保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并建立健康脱贫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市纪委办,滁州市财政局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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