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民生工程简报2018年第13期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民生工程    来源:明光市财政局    阅读: 次   字体:[] [] []

明光市民生工程

简 报


2018年第13期

(总第533期)

明光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本期目录】

●我市“四举措”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

●六大机制为明光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我市“三个进一步”提高法援民生工程服务水平



我市“四举措”做好2018年秸秆

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是33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把此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我市积极推行秸秆利用新措施,不断拓展秸秆精深利用新领域,努力提升秸秆利用效益。按照“抓早、抓实、抓主动”的工作思路,通过“四举措”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

强化组织,周密部署。积极与市主管部门对接,尽快明确目标任务,及时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小组,出台《关于做好明光市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通知》等文件。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落实禁烧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对每一阶段禁烧工作早部署,早动员,周密安排,及时调度,保障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

强化服务,落实责任。分行业成立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三个技术服务指导组,其中肥料化技术指导组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负责秸秆还田、高温堆肥等技术指导;饲料化技术指导组由畜牧局牵头,负责青贮、氨化、科学饲喂等技术指导;能源化技术指导组由能源办牵头,负责秸秆产业利用、新型能源等技术指导。责任明确,分工到位,落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各项技术政策。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入户宣传、发放禁烧告示信、悬挂标语条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村组、农户、课堂等。在全区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招商引资,推动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境内外客商投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兴办加工收储企业,积极在粮食主产区重点区域乡镇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培育秸秆收储市场,采取“秸秆利用企业+收储站经纪人+农户”的收储模式,就地加工利用秸秆,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打包、运转、利用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快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发展和壮大。


六大机制为明光资产收益扶贫

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资产收益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大创新,是解决贫困人口脱贫的根本途径。我市积极健全六大机制为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一、健全基础建设机制 。我市以丰富完善的扶贫产业项目库为主线,以农业新型主体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谋划打造一批辐射面大、带动力强和市场前景广、扶贫效率高、生态效益好的不同类型的产业化扶贫项目,拓展本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致富的路径。目前,已建成3年滚动资产收益项目库,项目62个,资金5447万元;建立12个贫困村资产、股权、分红台账。

二、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我市结合“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 整改提升暨春季攻势行动,围绕“精准、责任、规范” 深入开展“大培训、大排查、大走访、大宣讲、大整改、大问责”六大行动,加强市、镇、村帮扶干部培训,加强村级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贫困户扶贫民生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尽职履责能力。截止目前,我市累计开展各级培训53场次,参加培训5550人次,其中:市级培训945人次,17个乡镇街道培训2678人次,140个村级培训1927人次。

三、健全监管巡查机制。我市加强与市作风办配合,强化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督查巡查力度,规范资产收益项目立项、招标、实施、审计程序,聘请项目专业人员现场监工;规范资产收益扶贫资金使用、资产股权量化、收益分红程序,并实行公开公示,同时在贫困户中聘请资产收益扶贫义务监督员,通过监督员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目前,我市已实施督查巡查1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6个,下发了督查通报并全部整改到位,写出整改报告。

四、健全执纪问责机制。我市加强与市监察委配合,防控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加强与市纪检配合,加大资产收益扶贫案件查处力度;目前,我市扶贫领域已对24人进行追纪问责,其中,通报批评9人、诫勉谈话7人、党纪警告8人。

五、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我市落实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主体责任,健全股权量化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资金不缩水、可持续发挥作用;健全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金资源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农业新型主体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成立资产收益扶贫领导小组,共同抓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目前,全市2016年-2017年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3721.9万元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分配给2523名贫困人口。2018年,我市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26个,投入资金1292.5万元,资产收益分红128万元,680户“三无”贫困户受益,户均1889元。

六、健全内引外联机制。我市积极引导贫困户、贫困村内生动力,采取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模式;积极推进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户户联建光伏带动,实现资产收益分红;积极引导外部企业入住带动贫困人口发展,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入。2018年,我市参与脱贫攻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4家,带动1057户贫困户发展产业,预计年增收290万元。


我市“三个进一步”提高法援

民生工程服务水平


我市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狠抓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一、进一步规范基层站点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强各村为民服务中心便民接待设施建设,合理设置窗口接待岗位,规范窗口岗位职责和服务行为,严格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二、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健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信访对接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相关困难弱势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推出简化环节、优先办理、预约上门等服务政策,使得群众获得实在、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定期与工会、妇联、共青团、信访、劳动保障、法院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质效。利用地方新闻媒介、报刊、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分发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和宣传资料,让群众真正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定期开展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市纪委办,滁州市财政局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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