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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92872243/201807-83613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7-07 16:30
发布机构: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7-07 16:30
 生效日期: 2018-07-07 16:30:11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市监函〔2018〕45号  词: 关于印发《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称: 关于印发《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7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滁质办发〔201855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局制定《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6月起,每月2日前将上一阶段攻坚开展情况和《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见市局方案附件2)报市局,10月底前将攻坚行动总结报市局。

联系人:胡士松          联系电话:8092009

  箱:mgzjtsg@163.com

 

 

 

附件:1.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2.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2018年612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相关领域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滁质办发〔2018〕5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为抓手,以容易引发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自6月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开展以高风险特种设备专项治理行动为主要内容的“铸安”行动,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积极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三)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 主要任务

(一)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

1.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突出汛期安全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尚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严格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停产、停工、停用。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3.加强应急值班和突发情况处置。按照《转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滁质办函﹝201899号)要求,严格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妥善应对突发情况。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在今年6 月集中开展系列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专场文艺演出、应急救援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文化网上精品博览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开展“安全生产嘉山行”活动。组织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1.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相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断健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实用管用的工作机制。重点针对高风险设备和2017年开展的“三大战役”和“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排查,按“一单四制”制度要求,督促各主体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2.完善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体系。各所要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一是建立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二是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科学应对安全风险;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分级分类管控风险;五是建立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防可控;六是建立风险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管控责任。

3.强化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质监局转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质办函〔20189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构建适应监管方式转变的新的管理机制,推动监管对象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通过监督抽查和结果的公开发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1.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认真宣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电梯检验能力比对,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电梯安装、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2.开展气瓶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滁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滁州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质办发〔201849号)和《关于印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质办函﹝2018110号)要求,积极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气瓶制造、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港区内作业的水平运输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实施“油改气”工作,及时办理油改气车辆的气瓶使用登记;加强对场(厂)车使用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取缔淘汰非法生产、违法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厂)车。加大宣传力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督促各地加大对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等行为的处理力度。

3.开展危化品和油气管线整治。按照滁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滁州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滁质办发〔2018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组织“回头看”,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及时配合省局开展相关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开展油气管线专项治理工作。

4.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及滁州市质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工作的通知》(滁质办函〔201885号)等相关部署,配合环保等部门开展现役燃煤电厂锅炉节能改造和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督查行动,防止死灰复燃,依法落实国家相关重要政策,促进锅炉节能环保质量水平提升;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乡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淘汰和改造。确保到2020年底,各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五)监管执法攻坚战

1.严格监管执法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合特种设备检验、充装单位分布实际,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合理分配行政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2.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按照“管控住大风险、整治好大隐患”原则,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4.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执行、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六)液化气瓶安全攻坚战

1.开展对气瓶充装站的专项检查。检查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员;检查各级各类责任人员、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工作记录是否完整;检查气瓶管理情况,是否建立规范的气瓶管理台帐,是否存在非法充装未注册、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报废气瓶的行为。

2.开展对气瓶检验机构的专项检查。检查检验工作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检验规则,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确保检验项目齐全,保证检验质量;检查不合格气瓶的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可追溯的不合格气瓶处理体系;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改造气瓶的行为。

3.规范车用气瓶安装行为。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应取得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方可从事车用气瓶安装工作。车用气瓶安装前应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安装监督检验;应对气瓶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安全技术培训,负责气瓶安装售后服务和日常维护保养,对超过使用寿命的气瓶及时提醒使用者更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成立了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嘉山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肃督查考核。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所强基固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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