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 页 > 信息公开 > 明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明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明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明光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投诉处理及违法违规处罚决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他方式采购信息公告;

●行政许可和审批的事项、依据、办事流程、所需要材料及相关办理结果;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公开,也可在市政府设置;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电视、广播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得相关政府信息。

1.市财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市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0—8151052

传真号码:0550—8151494

电子邮箱:mgsczj@126.com

通信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政务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2394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明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必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明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

编码

 

法人/其

他组织

名   称

 

法人

代表

 

联系人

姓 名

 

机构

代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

编码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涉及

单   位

(选择方式)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用   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普通邮寄

□ 特快专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主办: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日博365网站网站地图
电话:0550-8021202电子邮件:mgszf@126.com皖ICP备10002527号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皖公网安备 34118202000145号网站标识码:34118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