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 页 > 信息公开 >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明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人防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550-8022205
 传    真:0550-8022205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1)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机构领导
 (2)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机构设置
 (3)明光市城乡规划局部门动态
 (4)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
   (5)明光市城乡规划局规范性文件
 (6)明光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公开
 (7)明光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计划
       (8)明光市城乡规划局公告和新闻发布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公告栏、大厅各窗口以及网上公开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的程序和答复方式: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受理,联系方式同上。
 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
(1)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能提供信息索引、名称、生成日期等内容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应尽量提供。
(2)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府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3)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查阅受理点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4.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明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受理申请后,按照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进行分类答复。对可以现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申请的,应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规划局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转至局机关相关科室,承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根据下列情况按规定程序提出办理意见报局办公室审核:
 (1)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信息;
3)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政府信息;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
6)申请的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姓   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获取信息的申请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意,有意见或建议时可拨打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电话3062301

 

主办: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日博365网站网站地图
电话:0550-8021202电子邮件:mgszf@126.com皖ICP备10002527号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皖公网安备 34118202000145号网站标识码:34118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