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特编制《明光市张八岭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张八岭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一、政府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明光市张八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日博365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明光街道党政办查阅。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张八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八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网上下载电子版(见底部附件),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受理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受理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张八岭镇政府信息工作办公地点:张八岭镇政府一楼张八岭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273517、8431033,邮箱地址:mgzbldzb@163.com。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2273501
张八岭镇政府人民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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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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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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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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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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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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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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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