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镇编制了《桥头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桥头镇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桥头镇政府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我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镇编制的《桥头镇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镇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桥头镇政府办公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当面受理点:桥头镇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8801100。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除涉密信息外,我镇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镇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我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桥头镇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8801100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桥头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桥头镇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
传 真 |
|
||||
电子信箱 |
|
||||||
法人或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姓 名 |
|
||||
联系人 电 话 |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 内 容 描 述 |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名称 |
|
||||||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自行领取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我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我镇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镇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镇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镇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