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真正实现政务公开,我镇编制了《潘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日博365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潘村镇党政办(地址:明光市潘村镇政府一楼)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镇编制的《潘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镇当面受理点:本镇综合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及星期六上午;联系电话:0550-8051023。
本镇还将采用广场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公告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镇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镇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申请获取。本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明光市潘村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明光市潘村镇党政办办公室
办公地址: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办公一楼
联系方式: 电话: 0550 - 8051023
传真: 0550 - 8055262
E - mail : mgspcz @ 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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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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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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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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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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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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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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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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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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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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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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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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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时 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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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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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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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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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镇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镇掌握的政府信息,本镇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镇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镇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镇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镇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0—8054546,地址:明光市潘村镇广场文体楼一楼,邮编:23945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