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我镇编制《苏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苏巷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日博365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苏巷镇综合办(具体地址:明光市苏巷镇党政办)查阅。
一、主动公开
苏巷镇人民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镇编制的《苏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苏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镇将主动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我镇受理点:苏巷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8056001。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镇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镇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镇申请获取。我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我镇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镇党政办;
办公地址:明光市苏巷镇明旧路104#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0-8056001;
传真号码:0550-8056036;
邮政编码:239471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镇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日博365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4、我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我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镇掌握的政府信息,我镇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镇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镇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镇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镇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镇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明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明光市苏巷镇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类型 |
□ 公民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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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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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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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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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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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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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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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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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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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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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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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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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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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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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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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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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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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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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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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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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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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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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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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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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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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 电子邮件□ 邮寄 □ 传真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
( )第 号-受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于 年 月 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机关印章)
年 月日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 纸 质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部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 纸 质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
□ 个人隐私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不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非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 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第 号-不存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补正申请通知书
( )第 号-补通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 )第 号_意征单
(第三方名称):
本单位收到申请人 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参见申请书),由于其申请的信息:
□属于您(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商业秘密被泄露。
□属于您(单位)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的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
为此,特向您(单位)征询是否同意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意见,并将意见寄至 (邮政编码: )
如果您(单位)在收到本征询单之后10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您(单位)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完整填写被征询人姓名或名称;
2.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3.完整填写反馈本征询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4.本征询单后应附申请书件复印件。